William Stafford

威廉·斯坦福德全名威廉·埃德加·斯塔福德(William Edgar Stafford),1914年生于美国堪萨斯州的哈钦森,是家里三个孩子中的老大。在大萧条时期(1929~1933),他的父亲为了寻找工作带着全家搬迁到了一个个不同的城镇。威廉则帮忙送报纸补贴家用、期间还做过甜菜种植工和电工学徒。

1933年,威廉在利伯勒尔(Liberal)镇高中毕业,1937年在堪萨斯大学获得学士学位。1941年收到美国军队的征召,但是希望在堪萨斯大学获得硕士学位的威廉拒绝了征召,并注册成为一名和平主义者。1942年至1946年,他在民用公共服务运作机构进行替代性服务,其中包括阿肯色州、加利福尼亚及伊利诺伊斯州的林业和水土保持工作。1944年,他在加利福尼亚州工作时,结识了多萝西(Dorothy Hope Frantz)并与之结为夫妇。1947年,他在堪萨斯州大学(University of Kansas)获得文学硕士学位。1948年他搬到俄勒岗州波特兰市,并在该市的一所私有大学任教(Lewis & Clark College)。1954年,他在艾奥瓦大学(University of Iowa)获得博士学位。1955年~1956年,他在印第安纳州的曼彻斯特大学(Manchester College)的英语系任教一年。1956年~1957年任教于加利福尼亚州的圣荷西州立大学(San Jose State University)。

斯坦福德的诗歌创作起步较晚,他的第一本诗歌集《穿越黑暗》(《Traveling Through the Dark》,1963年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在他48岁的时候才出版。威廉·斯塔福德是地地道道摆脱了对英国诗歌传统的承袭的美国诗人之一,在二十世纪美国诗坛上独树一帜,因此有些评论家认为他是美国大诗人威廉·卡洛斯·威廉斯的最直接的继承人。他的诗是“真正的美国诗”,内中蕴含美国西部特色和一种对大自然景色的切入,讲究形式技巧,瞬间感觉十分锐利。他写诗很有节制,一般都很短小,但却寓意深刻,给人以无穷的新鲜启示。从中也看到斯蒂文斯等现代派诗人对“语言欢乐”的追求。

尽管斯坦福德的起步较晚,但他却是一位多产诗人,他坚持创作50年,共创作出诗歌近22000首,其中公开发表的有3000多首,总共发表了五十七本诗歌集。美国评论家詹姆斯·迪基(James Dickey,1923-1997)曾这样评论斯坦福德:“打翻墨水流出的都是好诗!”。

T.S.Eliot

1888年9月26日,艾略特出生于密苏里州的圣路易斯,十六岁之前,艾略特在圣路易斯的史密斯学院学习。

1905年的秋天,艾略特进入哈佛大学,他的新生生涯过得非常舒适,所加入的几个社团当中有一个是文学方面的“书章”(the literary signet)。受一些教授的影响,艾略特开始关注起欧文(Irving Babbitt)的醒世格言及桑塔亚纳(George Santayana)的怀疑论,对他影响最深的是塞门兹(Arthur Symons)的书《文学中的象征主义运动》。由于艾略特起初所择课程过于分散而使自己变得手忙脚乱,但最后凭其毅力终于获得了比较文学的学士学位以及英国文学的硕士学位。

1910年,艾略特离开美国,前往巴黎的梭尔邦大学(the Sorbonne),在那里,各种艺术领域的前卫思想、学术围绕着他,在法兰西学院聆听了伯格森(Henri Bergson)的哲学课后,艾略特一下子就被迷住了,这使得他重归被当时誉为哲学的黄金时代的哈佛修读哲学博士学位。

1914年,艾略特前往欧洲旅行,那个时候,他在哈佛的大部分哲学老师已经将他视作一个未来的同事。艾略特打算于同年秋进入牛津大学的默顿学院学习,同行的有布拉利德(F.H.Bradley)的同事及后续者约阿欣(Harold Joachim)。由于战争迫近,艾略特提前了去英国的旅程,于同年的8月到达伦敦,同行的美国诗人艾肯(Aiken)将艾略特的诗稿送给诗人庞德(Ezra Pound),9月,艾略特与庞德初次见面,从此,两人在新古典主义诗歌的创作活动中紧紧的联系在一起。在庞德的帮助下,许多杂志刊登了艾略特的诗作,其中最显著的一首是于1915年发表的《J.阿尔弗雷德·普鲁弗洛克的情歌》。这首诗模仿了法国象征派诗人儒尔·拉夫格的风格,具有很浓的讽刺意味,刻画了当时社会背景下的人对于爱情对于生活的复杂心理。

1916年4月,艾略特完成博士论文,但由于他拒绝回国而失去了学位。1917年春天,一位朋友为艾略特提供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在罗易德银行(Lloyd’s Bank)担任评估员。这份工作使艾略特有时间和精力继续他的诗歌创作,这一年,他第一本书《普鲁弗洛克及其他》的出版给了他很大的动力。这本书由《自我主义者》杂志印行,由庞德夫妇匿名出资。这本书为艾略特奠定了他诗人的地位,接着,1922年《荒原》出版,这部作品被评论界看作是二十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一部诗作,而艾略特本人的名气高涨,这部作品被认为是英美现代诗歌的里程碑。

1927年,艾略特加入了英籍。

1948年,艾略特凭借《四首四重奏》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四首四重奏》创作于1935年至1942年间,分别是《烧毁的诺顿》、《东科克尔村》、《干燥的塞尔维吉斯》和《小吉丁》。作品探讨的是时间与永恒的哲理诗,但描述的不再是纯粹抽象的概念,而是通过具体的历史去探索永恒和时间之间的辩证关系。

Lord Byron

乔治·戈登·拜伦(George Gordon Byron,1788—1824),是英国19世纪初期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代表作品有《恰尔德·哈洛尔德游记》、《唐璜》等,并在他的诗歌里塑造了一批“拜伦式英雄”。他不仅是一位伟大的诗人,还是一个为理想战斗一生的勇士,积极而勇敢地投身革命——参加了希腊民族解放运动,并成为领导人之一。

Mary Oliver

玛丽·奥利弗(Mary Oliver, 1935-2019年1月17日),当今美国诗人,以书写自然著称。

1935年9月10日生于俄亥俄州枫树岭,13岁开始写诗。

1952年枫树岭高中毕业。1953年前往纽约。并与诗人诺玛米利认识并与诗人的姐姐成为好朋友。

1955年至1956年玛丽回到俄亥俄州。就读于俄亥俄州立大学。毕业后再赴纽约。

1962年玛丽前往伦敦,任职于移动影院有限公司和莎士比亚剧场。

后奥利弗回到美国,并搬到马萨诸塞州居住

玛丽奥利弗没有一个正式的本科文凭,但她的诗词研讨会却在各地举办并在各大学盛行。

1993年她的新诗选荣获1993ohioana图书奖

玛丽奥利弗的诗歌赢得不少奖项,其中包括国家图书奖,并在1984年获普利策奖

Robert Frost

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Frost,1874-1963)是最受人喜爱的美国诗人之一,留下了《林间空地》、《未选择的路》、《雪夜林边小驻》等许多脍炙人口的作品。1874年3月26日,罗伯特·弗罗斯特出生于圣弗朗西斯科(旧金山)。他11岁丧父,之后随母亲迁居新英格兰。此后,他就与那块土地结下了不解之缘。弗罗斯特16岁开始学写诗,20岁时正式发表第一首诗歌。他勤奋笔耕,一生中共出了10多本诗集。他一生历尽艰辛和痛苦,幼年丧父,中年丧妻,老年丧子(女)。成名后的弗罗斯特受聘于多所大学,经常外出读诗和演讲,“经常拖着病体疲惫不堪地回家。”他诗歌中常常出现与孤独、绝望、死亡等关联的意象如冬、雪、冰、霜、枯叶等。因此,弗罗斯特常常以凋零的玫瑰、干枯的花朵等喻体以映衬孤独、悲哀、寂寞的内心世界。 1895年12月19日结婚,其后两年,与妻子帮助母亲管理一所私立学校。其间,写诗投稿给各种刊物,但很少得以发表。他卖出的第一首诗《我的蝴蝶:一首哀歌》1894年发表在文学周刊《独立》上。

1897年秋,弗罗斯特入哈佛大学,以便成为中学拉丁文和希腊文教师。但不到两年因为肺病而中断学业,从事养鸡。1900年举家迁往新罕布什尔州德里他祖父为他购买的农场。经营农场失败,又重新执教(1906年——1912年)。这前后他徒步漫游过许多地方,被认为是“新英格兰的农民诗人”。其最著名的诗歌大多是在德里创作的,但并未引起编辑们的兴趣。

1912年,弗罗斯特带领全家迁居英国。在伦敦期间结识了埃兹拉·庞德、E.托马斯、 T.E.休姆、W.W.吉布森、L.艾伯克龙比和其他诗人。在这些朋友的帮助下,伦敦一家出版公司立即接受他的抒情诗集,1913年以《少年的意志》(A Boy’s Will)为题出版。接着,他的叙事诗集《波士顿以北》(North Of Boston)又在1914年出版。英国评论家的热情赞扬引起美国出版界的重视。三家美国出版公司立即向他约稿。

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弗罗斯特于1915年2月返回美国,在新罕布什尔州经营农场。适逢他最初的两部诗集在纽约出版。受到美国读者的热烈欢迎。从此,他名气大增,结束了默默无闻的年代。以后4次获得普利策奖(1924年的《新罕布什尔》、1931年的《诗歌选集》、1937年的《又一片牧场》和1943年的《一棵作证的树》)。先后在阿默斯特学院、密歇根大学和哈佛大学等院校执教或做研究工作。他对植物学极感兴趣。《少年的意志》(A Boy’s Will)中大部分诗歌是描写植物的。大自然对他来说具有宗教意义。

Philip Larkin

菲利普·拉金为诗集学会主席、大英文艺促进会文学委员会委员、美国文理科学院名誉院士。1985年12月2日因喉癌逝世于赫尔。著有诗集《北方船》、《少受欺骗者》、《降灵节婚礼》和《高窗》。曾获女王诗歌金质奖章、美国艺术和文学学术院洛安尼斯奖、德国FVS基金会莎士比亚奖和W.H.史密斯文学奖等。拉金被公认为是继T.S.艾略特之后二十世纪最有影响力的英国诗人。

拉金在晚年,已是公认的声名显赫的诗人。倘若说艾略特支配着英国诗坛的20世纪的上半部份,拉金则是20世纪下半叶战后诗坛的主宰。他的三部诗作:1955年的《较小之欺诈》(The Less Deceived);1964年的《伟森的婚礼》(The #CCCCFFsun Wedding)和1974年出版的《高高的窗子》(High Window),奠定了他在诗坛的地位。在这首诗内,拉金讨论对死亡、消失的恐惧。惧怕死亡是惧怕丧失现实。死亡是虚无的兄弟!古希腊哲人、美食主义和快乐主义者艾庇顾拉斯曾说:"当我存在时,没有死亡;当有死亡时,我已不存在。"这是自欺欺人之语。西方对死亡的惧怕常围绕在"我"字上,惧怕才是实在的。

William Wordsworth

华兹华斯生于律师之家,曾就读于剑桥大学圣约翰学院,毕业后到欧洲旅行,在法国亲身领略了大革命的风暴。1783年其父去世,他和弟兄们由舅父照管,妹妹多萝西(Dorothy)则由外祖父母抚养。多萝西与他最为亲近。

1787年他进剑桥大学圣约翰学院学习,大学毕业后去法国,住在布卢瓦。他对法国革命怀有热情,认为这场革命表现了人性的完美,将拯救帝制之下处于水深火热中的人民。在布卢瓦他结识了许多温和派的吉伦特党人。1792年华兹华斯回到伦敦,仍对革命充满热情。但他的舅父对他的政治活动表示不满,不愿再予接济。正在走投无路时,一位一直同情并钦佩他的老同学去世,留给他900英镑。于是在1795年10月,他与多萝西一起迁居乡间,实现接近自然并探讨人生意义的宿愿。多萝西聪慧体贴,给他创造了创作的条件。后来她也成为了诗人。一直与他作伴,终身未嫁。

D.H.Lawrence

劳伦斯1885年9月11日生于英国中部诺丁汉郡的采煤区伊舍伍德镇。在后来的文学创作中,他常常以他的家乡为故事发生和发展的地点,他称之为“我心爱的地方”。劳伦斯在诺丁汉高中毕业。之后,他曾在布莱克伍德镇一家外科医疗器械工厂做工,后来因患肺炎离开。在养病期间,他常到钱伯斯家的海格斯农庄去走访,认识了杰西·钱伯斯以及其他一些青年人。他们的共同兴趣是读书。

1902年至1906年,劳伦斯在伊舍伍德一家小学做教师。在这些年里,劳伦斯开始写诗,同时创作小说。1907年,他在《诺丁汉卫报》举行的短篇小说竞赛中获奖。1908年,他获诺丁汉大学的教师合格证。同年秋季,他离家去伦敦,在教学的同时,继续写作。他的诗歌通过杰西·钱伯斯呈递给当时很有影响的《英国评论》的主编福特·麦道克斯。

1909年,福特在《英国评论》上将这些诗作发表,同年福特还出版了劳伦斯的短篇小说《菊馨》,这引起出版商海涅曼的注意,海涅曼和他联系进一步出版事宜。他母亲1910年过世。他和母亲的关系非常紧密,母亲的去世成为他一生的转折点。母亲死后,劳伦斯曾患过的肺炎又犯,后来发展成导致他早逝的肺病。

1911年,劳伦斯停止教学,决心以写作为生。这一年,他的小说《白孔雀》面世,劳伦斯正式开始写作生涯。劳伦斯同时在撰写和修订《儿子与情人》。

1912年,劳伦斯在意大利完成了《儿子与情人》,此书1913年出版,他的朋友爱德华在编辑时砍掉了100多页,劳伦斯对此很不满意。小说出版后得到评论界的认可。同年,他们回到英国做短期停留,结识了出版家约翰·米德尔顿·莫里和在新西兰出生的短篇小说家凯瑟琳·曼斯菲尔德。他们很快回到意大利,劳伦斯开始写《虹》与《恋爱中的女人》。这两部作品探讨的是影响婚姻、个人成就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些可能的潜在因素。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劳伦斯因主张和平、夫人因为是德国人,夫妇二人都无法取得护照,不断受到官方的骚扰。他们被指责为德国做间谍,1917年被官方赶出康沃尔,直到1919年他们才被允许移民国外。这一年是他们流浪生活的开始。这一段遭受迫害的经历后来在他1923年出版的小说《袋鼠》的自传性一章里做了描述。这之后一直到劳伦斯过世,他们一起度过了长达十几年的流浪生活;这段经历劳伦斯称之为“野蛮的朝圣”。

1915年,《虹》问世。这是一部关于两姐妹在英国北部成长的故事,它问世后就被政府以淫秽的罪名查禁了。这时劳伦斯开始写作《迷途的女孩》,未能完成,1920年又重新改写和修订。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劳伦斯离开英国,此后只回去过两次,做短期逗留。他与妻子到处流浪,先后到几个国家和地区游历,包括澳大利亚、意大利、斯里兰卡、北非、墨西哥、法国以及西西里,在每个地方都只做短住。

1922年,他们到美国,欲在美国长住,但身体不允许。劳伦斯在墨西哥的陶斯农庄上住的时间最长,前后有几年之久,在这里他曾梦想建立一个乌托邦社团,但他的肺病曰益严重,1925年只得返回意大利的佛罗伦萨。在这期间,他不断修订《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此书1928年在巴黎以私人版本形式出版。

W.B.Yeats

叶芝出生于距离爱尔兰首都都柏林不远的山迪蒙(Sandymount),是一位肖像画家的儿子。 他的童年分别在都柏林和伦敦度过,他祖父的房地产业在爱尔兰的斯莱戈郡。叶芝早期学习绘画,是伦敦艺术家和作家团体中年轻的一员,关注期刊《黄皮书》。他写了《摩沙达》(1886),一部诗歌戏剧;《乌辛的流浪》(1899)。

1896年回到爱尔兰之前他又写了另外四部作品。他的父亲“约翰·巴特勒·叶芝”是亚麻商人杰维斯·叶芝的后裔。这位商人卒于1712年,他的孙子本杰明娶了基尔岱尔郡的望族之女玛丽·巴特勒。约翰·叶芝结婚的时候正在学习法律,但是很快他便辍学,转而学习画肖像画。他的母亲(即威廉·巴特勒·叶芝的祖母)苏珊·玛丽·波雷 克斯芬来自斯莱果郡(County Sligo)上一个盎格鲁-爱尔兰裔家族。出生后不久,便迁至位于斯莱果的大家族中,他本人也一直认为是斯莱果郡孕育了自己真正的童年岁月。巴特勒-叶芝家族是一个非常具有艺术气息的家族。诗人的哥哥杰克后来成为一位著名的画家,而他的两个姐妹伊丽莎白(不是女王)和苏珊则均参加过著名的“工艺美术运动”。

为了父亲的绘画事业,叶芝的家庭后迁至伦敦。起初,叶芝和他的兄弟姐妹接受的是家庭教育。诗人的母亲由于非常思念故地斯莱果,经常给孩子们讲家乡的故事和民间传说。1877年,威廉·叶芝进入葛多芬小学(Godolphin),并在那里学习了四年。不过威廉似乎并不喜欢在葛多芬的这段经历,而且成绩也并不突出。由于经济上的困难,诗人全家于1881年底迁回了都柏林。起初住在市中心,后来搬到位于郊外的皓斯(Howth)。

叶芝不仅仅是艾比剧院的决策者之一,也曾担任爱尔兰国会参议员一职。他十分重视自己的这些社会职务,他是爱尔兰参议院中有名的工作勤奋者。叶芝曾于1923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获奖的理由是“用鼓舞人心的诗篇,以高度的艺术形式表达了整个民族的精神风貌(inspired poetry,which in a highly artistic form that gives expression to the spirit of a whole nation)”。被诗人艾略特誉为“当代最伟大的诗人”。

在皓斯的时光是诗人重要的发展阶段。皓斯周围是丘陵和树林,相传有精灵出没。叶芝家雇了一个女仆,是一个渔人的妻子,她熟知各类乡野传奇,娓娓道来的神秘冒险全都收录在后来出版的《凯尔特黄昏》里。

1881年10月,诗人在都柏林的伊雷斯摩斯·史密斯中学(Erasmus Smith)继续他的学业。他父亲的画室就在这所学校附近,于是诗人经常在那里消磨时光,并结识了很多都柏林城的艺术家和作家。在这段时间里,叶芝大量阅读莎士比亚等英国作家的作品,并和那些比他年长许多的文学家、艺术家们讨论。他于1883年12月从这所中学毕业,其后他便开始了诗歌地创作。1885年,叶芝在《都柏林大学评论》上发表了他的第一部诗作,以及一篇题为《赛缪尔·费格森爵士的诗》的散文。从1884年到1886年,他就读于位于基尔岱尔大街的大都会艺术学校(Metropolitan School of Art),也就是如今爱尔兰国家美术与设计学院的前身。 早期作品《茵纳斯弗利岛》是叶芝在早期的代表作。该诗集中表现了诗人对资本主义文明的厌弃和对田园牧歌生活的无限向往,具有逃避现实的唯美倾向和鲜明的浪漫色彩。

在开始进行诗歌创作之前,叶芝便已经尝试将诗歌和宗教观念、情感结合起来。在它的后续作品中,他在描述自己童年生活的时候曾说过“……我认为……如果是一种强大且悲天悯人的精神构成了这个世界的宿命,那么我们便可以通过那些融合了人的心灵、对这个世界的欲望的词句来更好地理解这种宿命。”

叶芝早年的诗作通常取材于爱尔兰神话和民间传说,其语言风格则受到拉斐尔前派散文的影响。

叶芝的家庭于1887年重新搬回伦敦。1890年,叶芝和欧那斯特·莱斯(Ernest Rhys)共同创建了“诗人会社” (Rhymer’s Club)。这是一个由一群志同道合的诗人们组成的文学团体,成员们定期集会并于1892年和1894年分别出版过自己的诗选。叶芝的早期作品还包括诗集《诗集》、《神秘的玫瑰》和《苇间风》。事实上,“诗人会社”的文学成就并不高,叶芝几乎是唯一取得了显著成就的诗人。

Pablo Neruda

巴勃罗·聂鲁达,智利当代著名诗人。13岁开始发表诗作,1923年发表第一部诗集《黄昏》,1924年发表成名作《二十首情诗和一支绝望的歌》,自此登上智利诗坛。他的诗歌既继承西班牙民族诗歌的传统,又接受了波德莱尔等法国现代派诗歌的影响;既吸收了智利民族诗歌特点,又从沃尔特·惠特曼的创作中找到了自己最倾心的形式。聂鲁达的一生有两个主题,一个是政治,另一个是爱情。他早期的爱情诗集《二十首情诗和一首绝望的歌》被认为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之一。

聂鲁达对中国和中国文化很有兴趣,一生中曾经三次到过中国。1928年他作为外交官赴缅甸上任时,出发来中国,给宋庆龄颁发列宁国际和平奖,此行中,他还见到了茅盾、丁玲、艾青等文学界名流,进行了友好的交流。在访问中国时他得知,自己的中文译名中的“聂”字是由三只耳朵(繁体“聂”)组成,于是说:“我有三只耳朵,第三只耳朵专门用来倾听大海的声音。”